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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理发店充了6888?结果.

来源:搜你想要的 点击数: 时间:03-15

据深圳晚报消息

闲逛时被人拦住

自称可免费进行形象设计

进店后被套路办卡?

剪发时理发师要求顾客充值会员

帮自己晋升“总监”?

会员退卡消费380元

被要求按原价1080元计算?

日前,多位消费者向深圳晚报反映

自己被美发店套路的遭遇

市民反映 “明星”设计师忽悠免费做造型

进店后满满套路

日前,市民林女士独自在卓悦汇闲逛时,有个自称理发店工作人员拦住了她。对方打量了下她,表示其发型不适合,当天有明星发型师可免费帮其设计造型服务,并向她展示了该发型师和某明星的合影。“他当时一直跟着我介绍那个明星设计师,加上我确实有需要,想着免费体验下。”

到店后,接待林女士的“明星”发型师宏某介绍自己给很多明星做过发型设计,参与过多个项目,并且拿过很多奖项。随后展示自己和某明星的合影,一再强调自己经验丰富,技术过硬,只给会员做形象设计,建议林女士先洗头方便做发型。

随后,宏某便开始推销店内的剪发服务,原价1000多元现在只需300元。头洗了一半,林女士只能接受剪发。而在剪发过程中,宏某以更适合整体形象为由游说林女士消费2000余元烫了发根。

烫完发根,推销并未结束,宏某提出了更优惠的“福利”。只要充值6888元,即可享受首单3000余元全免,并且能长期约他剪发,面对巨大折扣力度林女士当场充值。

几天后,林女士去店里宏某又推荐了2000余元的“进口”染剂染发项目,并让学徒操作染发。“其实效果一般,回去洗头发时还掉色了。”林女士说,“每次他们都是手写记录消费金额,没有给我任何凭证。”

10月,林女士再去找宏某剪头发,他却说人在广州,推荐店长帮她剪。但林女士认为之前充值会员卡时就说好之后由宏某负责服务,现在却无法兑现承诺。

再次翻看宏某资历介绍时,林女士发现他自称参与过的项目都没有他名字。而作为1988年出生的人,介绍中宏某1998年就开始在韩国学习美发,2000年就经营自己的理发店。

在某点评网站上,林女士也发现该商家差评里有不少市民反映,该商家以活动为由拉消费者去店里推销办卡。林女士感觉自己被忽悠了。

于是林女士要求退卡,但商家以合同上明确写有不能退卡为由拒绝退费。如果一定退需要支付30%的服务费,之前享用的优惠服务也要按原价计算。

林女士认为退费是消费者基本权利,商家强硬不退费,收取高额服务费不合理。她只能向有关部门投诉,最终在市消委会不断沟通协商下,商家退还林女士3000多元。

记者调查

拉客、用价格差诱导消费等现象存在

在深晚记者走访的4家美发店里

最低会员价是原价的三至五折

利用差额较大的收费标准

吸引顾客办卡消费

而商家在收取消费者款项后

往往以会员卡、电子消费档案等

代替凭据或合同

且多备注有此卡售出不退还

不兑换现金、不找零等字眼

消费者如果缺乏取证意识

则易在发生纠纷时无法对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等进行举证,产生相应风险

深圳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

01

预付式消费避免一次性充值大量金额,谨慎选择金额较高或者服务周期过长的会员卡,尽量选择开店时间长、有一定知名度的美发店消费,以免因商家经营不善等情况造成个人的财产损失。

022

为保证后期维权顺利,消费者平时在消费过程中应注意保留消费凭据、照片、视频等消费证据,如遇消费纠纷,可以向市消委会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必要时可通过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专家说法

消费者充值会员后

商家不提供合同收据等是否合理?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法律部负责人何宝媚表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公示或向购卡人提供单用途卡章程,并应购卡人要求签订购卡协议。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履行提示告知义务,确保购卡人知晓并认可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内容。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单用途卡的名称、种类和功能;单用途卡购买、充值、使用、退卡方式,记名卡还应包括挂失、转让方式;收费项目和标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纠纷处理原则和违约责任。

商家退卡已消费部分

按原价扣是否合理?

店家对已消费部分按原价扣除后再退卡,是否合理?何宝媚分析说,消费者在理发店充值会员卡,实际与理发店之间形成了合同关系。双方没有对会员卡的使用进行详细约定,店家也没有实际交付会员卡,这就导致双方在发生纠纷时,没有依据可寻。

民法典第566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只是双方对“折前价格”和“折后价格”存在争议,双方需要对此进一步协商。

商家标明“不退卡不找零”等

格式条款是否合理?

何宝媚解释,《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经营者制定的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消费者须知等不得包含概不退款、不补办、解释权归经营者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消费者须知等包含本条前款规定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会员卡上标明“此卡售出不退还,不兑换现金,不找零”,明显限违反了公平原则,属于霸王条款,应属无效,所以商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依据此条拒绝退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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