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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又到了。
自1991年中央电视台举办了第一届“315”晚会开始,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主题的国际消费维权活动,在中国已经展开了32年。
32年来,揭露了很多行业乱象,曝光了很多企业,消费者维权意识觉醒,也出现了“职业维权打假”。
同时还有另外一种声音,要“遏制职业打假人恶意索赔”,虽然明确指向的是“职业打假人”,但网友缺并不买账:
截自新浪网
“我寻思有职业打假人存在的原因是有假可打 ”
“应当鼓励职业打假人,造假企业不就应当消灭吗?”
“法律对制假贩假的处治力度不够,支持职业打假人来补充!”
……
有网友敏锐地发现提出这种建议的是,某著名零食企业的董事长,联想到这家企业此前出现过的“鳕鱼肠被质疑是鸡肉肠”“黑糖话梅铅含量超标”以及黑猫投诉上频繁的“食品中出现异物”等事件,有网友质疑有关其打击“职业打假人”的建议是“造假者公然打击打假者”。
深受“职业打假人”其害不只有食品公司。
2022年5月份,重庆女子卖150碗扣肉被职业打假人索赔5万元,面对职业打假人,分不清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的小摊小贩苦不堪言。
“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人算不算消费者?他们的诉求该不该得到支持?
有网友觉得职业打假人就是在以暴制暴,“利用人性的弱点,行的是满足自己贪欲的事。职业打假人与被打假者半斤八两”;
也有网友肯定了职业打假的积极意义,“啄木鸟捉害虫,你管他是不是为了填饱肚子”……
从“中国打假第一人”王海出现以来,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职业化的打假事业中,20多年来,“职业打假人”是正是邪、“打假”行为背后的灰色交易、消费者的权益该如何保障一直都争议不断。
从“打假英雄”到“职业打假人”
199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正式实施。
为了更好地宣传普及《消法》,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监督部主任武高汉,策划了一档名为《悬赏打假》的节目,节目里的记者买了两个假鳄鱼钱包,依据《消法》第49条索赔,获得双倍赔偿。
1995年的春天,无意中看了节目的王海在北京隆福大厦买了两副“索尼”耳机,可把消协、技术监督局、索尼公司跑了个遍后还是没能如愿。
不服输的王海又加大力度买了10副耳机,经媒体发酵后,不仅顺利拿到了赔偿,王海的维权行为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王海成为了大众口中的“打假英雄”。
了解到王海购假索赔的困难后,《消法》起草人之一、著名法学家河山也亲历了一次维权,他在一家画店买了两幅徐悲鸿的假画,并把画店送上了被告席。最终,他拿到了中国首例打假赔偿的《民事判决书》。
打假行为从此有了法律支持。
为了“支持、鼓励更多的王海类的消费者积极参与打假工作,把假冒伪劣商品赶出市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利益”,1995年12月,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设立了“消费者打假奖”,王海就是获得该奖的第一人,奖金5000元。
得到官方和社会舆论支持的王海由此带动了一大批“职业打假人”。
揭露中国柴油轻卡汽车行业整体造假事件的刘殿林,靠着高丽参一战成名的叶光,“中国药品打假第一人”高敬德,“中国乳业打假第一人”的蒋卫锁,参与打击假药行动的臧家平……个个战绩颇丰,声名鹊起。
“职业打假人”的口碑转折点在2002年。
被称为“山东王海”“假药克星”的臧家平按照以往的经验通过假药“藏汴宝”向陕西一家保健厂索赔。
臧家平在购假索赔之外,还告诉该保健药厂副厂长宁某,自己的笔记本电脑里有一篇对药品不利的文章,要求宁某用3.5万元收购该台笔记本电脑。
担心产品名誉受损的宁某先是答应下来,反手就是一个报警电话。2003年12月,臧家平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以“打假”为名的“假打”
虽然许多自诩为公众利益而行动的“职业打假人”不愿把敲诈勒索之徒视为同党,但是职业打假的乱象确实存在。
部分所谓的“职业打假人”明知商家并没有欺诈行为,却故意采取栽赃、掉包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惩罚性赔偿。
消费者发现“假货”只是“假一赔十”,可一经监管部门查实,就是5万起罚。由于这样的利差存在,商家大多选择息事宁人。
假打者以向主管部门举报、媒体曝光等手段威胁商家。要是不配合,打假群里一句“明天都到这家店里现场打假”就有够让商家烦的了。
济南某大型商超店长姜先生甚至反应:“最恶劣到什么程度?过年过节的时候,我们好多店长收到信息,‘我明天回老家,你给我准备两个礼盒’,这跟敲诈有啥区别吗?”。
这些假打者为了索赔,不断地向商家和监管部门施压,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挤占了其他正常消费者的维权空间。
有资料显示2021年杭州市余杭区消费者投诉举报量达50万件,其中涉恶意投诉举报量占40%以上。
对此,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欢迎真正反映商品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坚决反对鸡蛋里挑骨头、无中生有的恶意举报”。
而“由于恶意投诉举报量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多,执法人员在核实调查和处理恶意索赔人诉求方面消耗了大量精力。”
面对恶意假打索赔,的确需要有关部门的规范化监管,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假打者可以利用消费者权益“胡搅蛮缠”,但是无良商家也可以用“职业打假人”污蔑正常消费者,阻碍他们正当维权。
图源豆瓣学习法律小组
因为打着“职业打假人”名义的假打者作恶多端,所以职业打假人就应该人人喊打吗?以后消费者需要维权,商家给安一个“职业打假人”的帽子就可以让维权事件不了了之吗?
2月16日,重庆的冯女士和家人来到位于九龙坡巴山地铁站附近的香港优优超市(金石广场店)购买5袋大米。
发现过期后,冯女士要求超市“假一赔十”。
可商家不仅不同意,还把冯女士打到住院,事后还愤愤不平道冯女士不是普通消费者而是是“职业打假人”,并且声称他们已掌握相关证据,绝不向冯女士妥协。
谁来保护消费者?
消费者应该拿起法律武器,自己保护自己。
作为消费者,能不能发现假货是一个问题,就算发现了,如果商家不愿负责,那么取证、举报、申诉的每一个环节都将困难重重。
就算“有一双慧眼”能把假货“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在有限的精力面前大多数人可能也只是选择吃闷头亏。
前不久,某百万粉丝的探店博主自带电子秤探访数个知名火锅店,除了海底捞以外可以说是全员塌房,缺斤少两最严重的傣妹火锅,其200克毛肚实测仅126克,200克的牛肉实测只有142克……
在他的主页里,带秤探访烤肉店、带秤探访熟食店、带秤买水果、带秤买鱼等等,下到街边移动摊位上到大型连锁店、上市公司,短秤现象比我们想象的更普遍更严重。
可就算知道了,有多少人买鸭脖时会质疑斤两,又有多少人会为了十元不到的差价和店员争论, 而察觉情况不对的店主轻轻一拨就能将“八两秤”上的物品重量复原,消费者想闹大都没证据。
维权需要“较真”的性格,需要熟悉法律条文,更需要时间和金钱成本,而这些,可能只有职业打假人全部具备。
虽然从主观上讲,职业打假人打假可能是为了不菲的索赔额,但客观上看,打假行动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有利于遏制假货泛滥,有利于约束商家或平台的管理疏漏、夸大宣传、不规范经营等问题。
职业打假人的争议很大一部分在于盈利,社会上也有如郭振清那样“公益式”的打假人,他们不缺钱也不求回报,但光靠个人散财,什么时候才能撼动制假售假的大树。
郭振清作客央视《面对面》节目
打假行为是触及到部分售假企业的名誉、制假企业的核心利益的。
有“职业打假人”几年前就在微博爆料过几家知名电商的封禁方式:
电商平台将打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任何商家给他发货;也有的是一旦被起诉,他的帐号就被限制购买功能;力度最大的是亚马逊,直接封禁打假人的帐号,并称永久不能恢复,同时也警告他,以后他再注册的任何帐事或者相关联的帐号,都将无法使用。
再将目光集中到今天希望遏制职业打假人恶意索赔的零食企业,这也不是第一个有食品公司背景的人大代表提出针对职业打假人的建议了。
最令人无奈的是提议遏制群众打假的湖南果秀食品代表,其自家生产的水果罐头2017年因篡改生产日期被监管部门赔偿消费者46万元。
这些愤怒声讨职业打假人“对市场经济秩序的良性运行造成了干扰”“给首都营商环境带来了负面影响”的食品公司代表们何尝不是公权私用,和他们声讨的假打者又有什么区别……
参考资料:
中国青年报:成长中的王海
法治日报:职业打假人:打假绝不是假打
华商韬略:中国打假往事:有人被毙,有人赚疯,还有人走向了全世界
IC实验室:专买假货年入千万?拳打罗永浩脚踢辛巴,职业打假人灰色往事
中国青年网:恶意索赔产业链恶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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