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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塘警方处罚拦车要红包人员,不纵小恶方能维护旅游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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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巴塘警方 微博3月9日发布《关于对网传“3月8日巴塘县郎多村村民拦路要红包”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经核实,网民反映情况属实,涉案村民对3月8日私自拉布条向过往车辆索要红包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对迟某等涉案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据3月9日极目新闻)

警方通报

3月8日,有网友反映驾车路过四川甘孜州巴塘县一村庄,遇到村民拦车要红包。视频显示,驾驶员4分钟被拦停3次。

相关视频截图

对此,3月9日凌晨,甘孜文旅局官方账号回应称,已联系巴塘县进行调查,遇到此类情况请大家立即报警。3月9日,巴塘县松多乡政府表示,针对此事当地已采取多个措施进行处理。首先是批评教育,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同时让涉事人员在辖区内打扫一星期的卫生。

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对涉案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此积极作为,不妨给以肯定。

需要指出的是,拦车要红包的现象,并非个别,常有类似报道,诸如拦婚车讨喜钱,拦过路车要停车费。有的是觉得好玩,以为是讨彩头的风俗,也有的认为车子从自家门前经过,就该给过路费。这都是对法律无知的表现,拦路要钱并非儿戏,如果不给钱就不让走,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的,就涉嫌敲诈勒索。

《治安处罚法》规定,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对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相关视频截图

可见,拦车要钱的行为,实是违法行为,有多项法律条款严禁这类行为。巴塘警方处罚拦车要红包人员,属于依法行事。

当然,任何处罚都不是目的,是为了激浊扬清、祛邪扶正,为了维护公平正义。就如松多乡政府工作人员所认识到的,拦车要钱的行为,造成了不良影响,特别是对过往游客造成了心理上的阴影,给甘孜的旅游带来了很大的障碍。

此前曾有网友在网上爆料了甘孜州康定祥驴酒店的一些问题,2月27日,四川甘孜州文旅局局长刘洪通过官方渠道发布视频,并表示:“谁砸了甘孜旅游的锅,我一定砸你饭碗。”发生村民拦车事件后,网友纷纷表示:别让刘洪局长的努力白费啊!

刘洪在社交平台中因一身游走在美丽山水中的武侠装扮意外成为“网红”,各地文旅局长们为了旅游宣传都很拼,不乏这种豁出去拍视频、做直播的。良好旅游环境的营造不能光靠文旅局长,要靠大家来参与其中,可以说,人人都是旅游环境,人人都是形象口碑。常言道,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如果有个别影响旅游环境的闹心事,即便是小事,也会造成连带的负面影响,对此,当保持零容忍,勿因恶小而视若无睹。

不纵小恶,方能维护良好的旅游大环境。处罚拦车要红包的涉事人员,更要做好普法与宣传教育工作,让人知法守法。同时,也不妨引导村民投身旅游服务中,通过售卖当地农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来挣钱。通过劳动光明正大地挣钱,显然比讨要红包有尊严,也踏实。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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