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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委员、中豪律师事务所董事局主持袁小彬:加快数字资产立法 为科技变革提供法治保障

来源:搜你想要的 点击数: 时间:03-12

  “把握好国家数字经济发展大局,需要创设中国特色的制度、协议、基础设施来维护数字经济的‘主权’。”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中豪律师事务所董事局主席袁小彬准备的建议涉及数字(虚拟)资产立法等内容。

  “我们经常遇到数字资产的权益争议或者保护问题,但是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支撑。”袁小彬表示,对于数字资产应当如何认定、又如何进行法律保护等有待细化,需要制定一部单行行政法规来完善。

  数字资产立法关乎数字经济发展前景

  随着元宇宙、Web3等新兴产业的发展,以及数字经济的崛起,全球要素与全球经济结构面临转型,各国均高度重视数字经济的发展。“资产数字化是发展新型数字经济的必然选择。”袁小彬表示,一些国家和地区纷纷制定相关法规,以提升在下一代互联网及新型数字经济领域的国际竞争力。

  从广义范围来看,数字财产包括域名(URL)、NFT、网站、电子邮箱、即时通信、社交账户、网络游戏账号、网络商铺、虚拟货币(含游戏币等电子货币)、虚拟装备等一切存在于网络空间的电子数据与信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滋生的新型数字财产。区块链、NFT、智能合约、元宇宙、人工智能等科技,也是资产数字化的重要科技。

  广义的数字财产不仅着眼于实体资产,还可能触及金融和货币,数字资产所引发的民商事法律纠纷屡见不鲜。

  创设中国特色的数字资产法治体系

  “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保护范围、权利属性、权利和义务内容等较为复杂,理论和实践中存在一些争议。”袁小彬表示,在日常业务中,我们经常遇到数字资产的权益争议或者保护问题。

  袁小彬表示,目前,我国法律体系对于数字资产的保护,仍然属于概括式、宣示性的立法模式,需要制定一部单行行政法规来完善。

  对此,袁小彬建议,一方面,先制定一部关于数字资产财产登记、确权、交易的行政法规或规章,明确数字资产的概念、保护范围、权利属性、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包括规制和预防洗钱,为数字资产保护提供具体明确的法律依据,维护非金融数字资产发行方、交易平台、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待时机成熟时再进行专门立法;另一方面,可建立全国性或区域性数字资产托管中心及认证中心,确立数字资产交易保障机制,支持消费者依法对数字资产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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