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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小微企业有生、有死、有救 贾宇代表:建议建立简易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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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记者包永婷3月9日报道: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今天上午举行代表小组会议审议“两高”工作报告。这次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智慧法院建设等也成为不少代表热议的话题。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贾宇就提出了关于设立小微企业专门破产程序的议案和关于强化法治保障助推数字经济发展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贾宇 (张驰 摄)

建立简易破产程序,完善对小微企业救治制度

贾宇在调研中了解到,民营企业群体中,小微企业占有相当的比例,而现行的破产法以大中型企业破产为设计蓝图。他建议设立小微企业专门破产程序,从三方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供给。

首先,出清与拯救并行,使困境企业各得其所。现行的企业破产程序相对繁琐、时间长、成本高。贾宇建议,要根据小微企业的经营特点,建立简易破产程序,降低小微企业进入破产程序的门槛。同时,探索适合小微企业的重整保护模式,完善对小微企业的救治制度。

其次,信任与合作相伴,协同提高破产效率。企业陷入破产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大多存在矛盾对立关系。“我们应当在制度上引导债权人和债务人相互信任,积极合作,共同促进资产的及时变价、高值变价。”

最后,文化与制度相互促进,完善落实破产法律制度。不能忽视的是,“人死债不烂”“父债子还”这些传统偿债文化的社会影响仍然很大,让小微企业有生、有死、有救,既需要制度的完善,更需要文化观念的转变。贾宇表示,如何消除破产债务人的羞耻感,转变债权人对破产事务的抵触漠视,推动行政管理上把破产企业与正常企业同等对待,也将是我们的重点工作之一。

强化法治保障助推数字经济发展

“近年来,我国加快发展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取得了重要进展。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在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助推数字经济发展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贾宇举例,比如数字领域全国性立法统筹力度不够,平台治理能力有待强化,数字经济犯罪治理体系有待完善等。

为此,贾宇提出了关于强化法治保障助推数字经济发展的建议,包括着力推进数字领域法律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数据治理制度体系;强化平台治理,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加快构建数字经济刑事法治保障体系;推进数字司法改革,助力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等五个方面。

强化平台治理方面,贾宇建议推进平台自治在法治框架内完善发展,审慎界定平台“看门人”主体责任,通过综合考量平台算法,形成算法规则体系。构建数字经济刑事法治保障体系方面,他建议在立法中把握数据犯罪和人工智能犯罪的刑法规制,在司法中贯彻能动司法理念,并充分释放法律监督效能,在社会治理中抓住数据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就推动数字司法改革,贾宇建议通过践行“数字赋能司法,司法促进治理”的司法裁判模式重塑变革,着力实现从“个案审理”到“类案裁判”再到“系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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