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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 明确“三农”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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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3月17日电 (钱晨菲)16日,记者从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浙江省委一号文件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省委一号文件《关于2023年高水平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已正式发布,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发展最迫切、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实际问题。

  据悉,上述文件共8个部分、32条,主要可概括为稳供给、抓振兴、促融合、强保障四个方面。

  稳供给即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浙江明确,将实施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推进产运储加消全链条节粮减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实施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稳定保障性蔬菜基地面积,实施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建设行动,做优做强茶叶、水果、食用菌等特色产业。

  抓振兴即坚持农业“双强”、乡村建设、农民共富三条主跑道,高水平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让农业更强、乡村更美、农民更富。对此,浙江确定了相应的奋斗目标:锚定高效生态农业强省建设目标——深化农业“双强”行动,不断提高农业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锚定“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深化乡村建设行动,推进农房改造、管线序化、村道提升,以“千万工程”统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锚定持续缩小“三大差距”目标——深化农民共富行动,持续推进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促进农民持续普遍较快增收,加快山区海岛乡村发展步伐。

  促融合,则是以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为重点,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其中包括,提升县城承载能力,重点是提升县城产业平台集聚、基础设施支撑、公共服务保障和生态环境承载“四大能力”,进一步发挥县城集聚、辐射、带动作用,支撑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千万工程”,重点是加快乡村产业发展、宜居宜业、文明善治和共同富裕“四大提升”,推动乡村加快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重点是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和城乡公共资源合理配置等机制,推动乡村营商环境、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新型农业经营体制等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此外,强保障就是以加强党对“三农”工作全面领导为主抓手,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方针。上述文件指出,要强化乡村振兴要素保障和机制创新,推动各地加大资金保障力度,补齐土地要素供给短板,促进乡村人才振兴,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强乡村本质安全建设,实现农村稳定安宁。

  今年的文件既是浙江全年“三农”重点工作的“任务书”,也是指导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施工图”。

  浙江省委农办主任,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局长王通林介绍,过去一年,浙江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增长7.5%,年收入20万元以下且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的行政村全面消除;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6%,比全国农民收入、城镇居民收入分别高0.3、2.5个百分点;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4.6%,比全省农民收入高8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倍差提前缩小至1.9以内,连续10年缩小。

  今年浙江省委一号文件提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89以内。

  王通林介绍,浙江将重点实施好“一改革、两行动”。

  “一改革”,即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持续打好“四拳八招”,实施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年收入3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15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超90%。

  “两行动”,即乡村点亮行动、先富带后富“三同步”行动。乡村点亮行动,重在加快盘活闲置农房和闲置宅基地等资源,实施万户农家旅游致富计划,发展乡村庭院经济;先富带后富“三同步”行动,重在深化新型帮共体建设,拓展乡村振兴十大助力行动,提升重特大疾病保障等农村社会保障水平,推动山区海岛县乡村高质量发展,持续缩小“三大差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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