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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的子女,能不能考公?

来源:搜你想要的 点击数: 时间:03-07

最近“人性化”的提案不少。

比如说,有人呼吁,不要搞“连坐”,罪犯的子女,不应当限制他们考公、进入重要岗位......还有不少法律界的权威人士站出来支持这个观点,因为法律的底线是“无罪不罚”。

其实讨论这个也不是不行,只是我冒出了一个奇怪的想法——我们今天专家们的生活是不是过得太好了?以至于总是在关心罪犯和罪犯子女的权益。

难道受害人及其家属子女的权益不更应该被关注吗?难道遵纪守法的大多数的权益不更应该被关注吗?

法律也是要讲“公平”的吧。

实际上我们国家并没有对罪犯子女家属的歧视,从来没有所谓的的“株连”,从来不是不让罪犯的子女上学、工作、赚钱,只是不让他们考公而已……你能想象黑社会的子女当城管、杀人犯的子女当法官、毒贩的子女当缉毒警察、贪官的子女进纪委、间谍叛国者的子女进国安吗?

当他们的子女掌握了公权力,从前的受害者该怎么看?遵纪守法的普通人怎么看?

某些法学教授一方面支持“亲亲相隐”,一方面又认为罪犯的亲属子女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这不矛盾吗?

不是歧视,而是出于正常的理性判断。

我国法律也不存在所谓的“连坐”,公职单位选拔录用人才,本来就有限制,就有政审环节,不能考公的人多了去了,并不只是犯罪分子的子女和家属。

别说我国,美国CIA等情报部门招人,都要查三代五服,甚至朋友邻居都不放过……公职单位,特别是国家关键岗位,本来就是要严审严查的。

社会也不只有考公一个途径,绝大多数人都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职业,全世界99%的人都是普通劳动者……本科以下学历都不能考公务员,难道这是歧视吗?这是“准入门槛”。

再者,某些罪犯的子女,是可以享受到“犯罪的红利”的,比如那些贪官奸商的子女,他们是被广大受害者的血汗养肥的,你觉得他们会和他们的父母切割吗?

远在加拿大的曲婉婷,不是天天给她的母亲喊冤吗?对受尽苦难的广大下岗工人来说,他母亲是罪犯,但对曲婉婷来说,她母亲是“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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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罪犯的子女虽然没有犯罪,但他们从父母犯罪中获利了呀……我们首先是不是应该把这个账算清楚?

还要,我们不搞出身论,不搞血统论,但你怎么确定罪犯不会通过教育去影响他子女的是非观、价值观和道德准则呢?曲婉婷就是个例子!不让他们参加公务员考试,不但不是歧视,反而是一种教化和保护。

更重要的是,限制罪犯子女亲属参加公务员考试,限制他们进入重要岗位,也是对潜在犯罪行为的一种威慑和约束,犯罪的成本更高了,任何人在犯罪之前,都会考虑更多,这也保障了社会的安全。

如果罪犯的子女可以考公了,将来有机会身居高位,掌握权力和更多的社会资源了,他会不会帮他的父母翻案?会不会报复当初的受害者?

真的“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骸”了,这个社会还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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