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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代表、委员热议注册制:券商能力、体制结构与法制建设

来源:搜你想要的 点击数: 时间:03-11

  全面注册制的落地,徐徐拉开了资本市场新生态的画卷。

  全国两会期间,多位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围绕全面注册制建设积极建言,并带来了相关的提案、议案与建议。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券商应如何走好“下一步”,是注册制下诸多参会代表的重点关切。随着资本市场各主体及行为更加复杂多元,厘清、优化相关制度体系,以及强化监管能力与法制建设,也是本届两会期间注册制下的“关键词”。

  指引券商业务方向

  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全面注册制下,券商在业务上应如何强化、转型或延伸,成为了今年全国两会代表间的一大议题。

  “全面注册制下,投行首要任务是提升估值定价能力。”全国政协委员、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杨成长表示,“投行需要具备产业研究背景,包括对拟上市公司的发展路径、科技含量、创新能力等做出价值判断。”

  此外,杨成长还强调券商应在投行价值发现能力、综合服务能力方面有所提升。

  “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背景下,市场定位更加明晰,投行如何帮助企业选择市场、选择时机非常重要。”杨成长指出,“在跟投制度下,投行更要衡量与企业上市后的关系,如果企业股价不能在市场得到充分表现,投行自身也需要承担风险损失。”

  全国政协委员、信永中和集团执行总裁宋朝学则进一步强调了“申报即担责”的意义。在他看来,这一要求是全面注册制精神和逻辑的有力体现,而要体现IPO过程中各主体归位尽责,发行人、保荐人必须第一时间保证发行申报文件真实、准确、完整、通俗易懂、清晰简明,同时防范侥幸闯关操作,引导发行人诚信披露信息。

  亦有参会代表对券商业务的转型与延伸提出设想。其中,全国人大代表、东方财富董事长其实聚焦证券行业数字化转型,在全国两会上提出了多项建议。

  近年来,推动数字化转型与增强科技实力已成为证券行业发展共识,行业数字化程度不断提升。不过随着资本市场改革持续深化,金融创新日趋活跃,证券行业仍需进一步加强对数字技术的应用,以不断提升金融服务供给能力。

  在这一背景下,其实提出了四点建议,包括引导证券行业不断提高科技自主水平、进一步扩大线上证券业务覆盖面、支持证券公司增强智能化风控能力以及鼓励证券公司通过数字化手段提升投资者服务水平。

  在跨境业务方面,全国人大代表、香港证监会主席雷添良则在上会建议中提出,可以进一步推出证券及期货业务牌照和从业资格互认。

  据了解,按照现行《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内地和香港的金融从业员在申请对方的证券期货从业资格手续已有一定简化。而雷添良表示,当前内地和香港证监会正就扩大“跨境理财通”合资格投资产品范围和允许券商参与等方面进行磋商,目前已取得积极进展,冀尽快实施相关改善措施。

  在此基础上,雷添良建议,内地可以借鉴香港的短期牌照制度,以大湾区作试点,允许香港持牌机构和持牌人士以短期牌照的形式,在内地从事证券和期货业务。

  持续推进制度优化与改革

  为了推动全面注册制下各主体归位尽责,资本市场一系列制度体系的优化也仍在路上。

  记者了解到,全国政协委员、中泰证券总经理冯艺东在2023年全国两会中共提交了9份提案,其中便涉及到注册制改革下中介机构责任厘清、北交所配套制度优化等主题。

  冯艺东认为,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促使各类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则是全面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关键。

  而在其中,为促进资本市场形成职能和责任相匹配的“看门人”机制,冯艺东在《关于压实市场主体责任、助力全面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有效落地的提案》中建议,应明确划分各类主体责任边界,公正合理地认定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不同中介机构的责任,推动形成权责明晰、各司其职、相互制约的制度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则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带来了包括推进证券交易所公司制改革、优化新三板政策供给更好服务中小企业、加强政策合力系统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在内的多条建议。

  在田轩看来,随着资本市场监管回归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我国目前以会员制为主的交易所体制,已无法满足现有市场机制的要求。具体来看,会员制体制的内生性问题会削弱交易所监管效率,非市场化力量干预色彩浓厚导致交易所自主权受限,“监审不分”也影响注册制改革效果。

  对此,田轩了提出三方面建议。一是坚持市场化原则,逐步提高交易所自主权;二是借鉴北交所公司制试点经验,逐步向其他交易所推进;三是健全配套制度,防范改革风险。

  监管、执法“零容忍”

  值得一提的是,法制与监管在今年全国两会中,成为了多位参会代表的特别关切。

  “注册制改革是一场涉及监管理念、监管体制、监管方式的深刻变革。”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曾在公开报道中表示,伴随全面注册制落地,资本市场各类参与主体及其行为将更加复杂多元,资本市场受到的内外部影响因素也将随之增多,必然对监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此次全国两会上,贾文勤也带来了《关于完善第三方配合公众公司财务造假问题防范治理机制的建议》。为有效铲除财务造假“毒瘤”,贾文勤建议加大对第三方配合财务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立体化追责的防范治理机制,包括增加法治供给、强化执法保障,强化行政执法、提升监管合力,强化刑事惩戒、织密追责法网,强化民事追偿、筑牢追责底线等。

  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行政处罚委一级巡视员罗卫则认为,提高违法成本,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惩,是建立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发行市场的重要前提。

  2013年至2022年,证监会对中介机构作出141份行政处罚决定、处罚475人,罚没金额达10.26亿元。随着新《证券法》的出台实施,证券违法成本过低局面得到根本性扭转,“零容忍”强大震慑逐步形成。

  资本市场进入全面注册制时代,也对实施证券行政处罚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罗卫表示,要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来保障注册制改革平稳推进:一是持续强化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重点领域执法;二是持续完善立体追责体系,推动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三是加强制度供给,完善相关领域规则,围绕欺诈发行、财务造假、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等重点执法领域,进一步完善违法责任认定规则、健全行政裁量基准,扎牢“零容忍”制度笼子。

  据此,罗卫在两会期间提出了一条更为具体的建议,即由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管辖证券期货第一审行政案件。“希望通过提升证监系统行政处罚被诉案件的管辖层级,推动证监会派出机构所作的处罚诉讼案件得到更好的办理,维护好资本市场的执法成果。同时,也让我们的工作更好地接受司法机关的监督,最终与司法机关形成资本市场的监管合力,推动资本市场法治进步。”罗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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