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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起诉离婚才知丈夫年薪10万变300万!遇到对方隐藏财产该怎么办?

来源:搜你想要的 点击数: 时间:03-16

据法治日报消息

北京一家庭主妇起诉离婚,

丈夫称仅剩10万元存款。

法院调查却发现,

该丈夫年收入高达300万元!

而妻子对此毫不知情。

根据新修订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妇女权益保障法,

离婚诉讼期间,

夫妻财产申报成为当事人法定义务。

有虚报、瞒报或者不配合的,

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最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查明认定的

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

女方分得60%财产。

此案引发网友热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发现对方隐瞒了财产怎么办?离婚时才发现对方隐瞒财产怎么办?离婚后发现对方隐瞒了财产又该怎么办?生活中,究竟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数字经济与合规管理法律专委会主任、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乔木律师带来的专业解读。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发现对方隐瞒了财产怎么办?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管理和使用模式一般根据不同家庭的实际需要和生活习惯来协商确定。但如果一方出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另一方可到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比如,从登记结婚那天起,一个人挣钱两个人花,两个人都花不完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一方经营公司,另一方是家庭主妇(夫),公司股权收益和分红都属于双方共有。

第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比如,一方出了一本书,稿费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第四,继承或受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指定“我房归我儿,与儿媳无关”或者“我房归我女儿,与女婿无关”,那就只属于个人财产了。

第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这里的“其他”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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